第278章

  这似乎是一种魔法世界约定俗成的规则,很多商家都拿自己的名字当店名。
  不过,这种想法在丽痕书店发生了改变。丽痕书店的老板叫“斑林”,不叫丽痕。当然,破釜酒吧的老板还叫汤姆。
  这种规则似乎必须在店面看上去特别像一个名字的时候才奏效。
  学校给的助学金额度有限,普拉瑞斯得到了二手课本、二手魔法袍、二手坩埚、二手天平、二手玻璃瓶和二手望远镜——她几乎快要不认识“二手”这个单词了。
  东西太多不好带,斯内普教授还单独给她买了个手提箱,用来装这些制服和装备。
  当她在杂货店等斯内普教授买手提箱的时候,普拉瑞斯听到一个红头发的男生抱怨:“妈妈——我什么东西都是二手的!”
  男生的哥哥又高又瘦,长得非常英俊,但绑着小辫,穿着像伦敦街头的那些摇滚歌手。
  他哈哈大笑,摸了把弟弟的脑袋:“不喜欢我的魔法袍吗?等我赚了钱就给你买新的!”
  “别管罗恩!你才毕业多久!”男生胖胖的母亲叉着腰对罗恩说,“我们家哪个孩子不是这样过来的?”
  “比尔就不是!”
  “比尔也是!他很多东西是用你爸爸的!”
  罗恩噎住了。
  比尔把手搁在罗恩肩膀上,笑着说:“开心点!起码我们的人生不是二手的!”
  普拉瑞斯挺喜欢这句话的。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已经非常新奇了,她并不在乎是不是二手的。而且,她在修道院用的哪一件东西不是十八手的呢?
  她的人生列车即将开上一条以往难以想象的轨道,旅途上的一切都是新的。或许她的制服装备是二手的,但她的未来是全新的。
  斯内普教授从杂货店里出来了,丢给普拉瑞斯一个不大的手提箱。但对普拉瑞斯来说,还是有点大了,她艰难地张开双臂抱住手提箱。
  令她惊讶的是,这个手提箱竟然没有一点重量。难道上面有什么特别的魔法吗?
  这是普拉瑞斯记忆中第一件完全属于她的、全新的物品,她不由得缩紧双臂,紧紧地抱着这个箱子。
  几天后,普拉瑞斯特意再次来到这个杂货店,发现这个手提箱的价格比她全部的助学金加起来还要多。她站在货架前,看着手提箱的价格标签,缓缓眨着眼睛。
  “这个有二手的吗?”普拉瑞斯指着同款的手提箱问。
  老板探出头,扫了一眼:“这款都是全新的,要二手的到这边!”
  普拉瑞斯眯起眼睛,她不相信无缘由的善意。这位斯内普教授看起来并不是会大发善心的人,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对她的怜悯,却莫名为她花了一大笔钱,而且还不把这件事告诉她。
  他到底有什么目的?还是说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东西?
  普拉瑞斯并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利可图,究竟是投资未来还是对她身体里的哪个器官感兴趣……这可真不好说!
  但此时的普拉瑞斯并不知道这些,他们抵达了最后一站——奥利凡德魔杖店。
  当然,宠物暂时还是没有的。她的助学金不支持再买一只宠物,斯内普教授也不觉得宠物是什么必要的东西。虽然入学通知书里写着“可以携带”,但不代表必须要携带。
  魔杖店里到处是狭长的木盒,堆积着直到天花板,让普拉瑞斯忍不住怀疑店长要怎么把它们拿下来——噢对,魔法!
  好吧,现在的普拉瑞斯还不适应这些在魔法世界司空见惯的事。外来者总是很容易被排斥,她需要一些时间融入这里,让自己显得和其他小巫师没有区别。
  “下午好!”一只手扶着柜台,老人从底下站了起来,“斯内普教授,好久不见了!你有好几年没带学生来过我这里了吧——你叫什么名字,孩子?”
  斯内普不咸不淡地说:“是这样没错。”
  “普拉瑞斯·普林斯。”她说。
  奥利凡德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:“啊,是的是的,普林斯。我曾经在同一天,卖出过两根不同杖芯的鹅耳枥木魔杖,分别给了两个关系亲密的朋友。我以为她们都会去拉文克劳,但其中一个姓普林斯的女孩去了格兰芬多。”
  “鹅耳枥木的主人是痴人,她们往往沉醉于某种事物,并为此执着追求。”
  普拉瑞斯配合地“噢”了一声,但对此没有非常感兴趣,她只是问:“那我呢?我要买什么样的魔杖?”
  “不是购买,是双向选择。”奥利凡德纠正她的说法,“好吧,普拉瑞斯,你打算用哪只手拿魔杖呢?”
  普拉瑞斯说:“左手。”
  这很奇怪,她只是需要一根魔杖,奥利凡德的卷尺却把她从头量到尾,活像要给她定制衣服一样。
  奥利凡德神神叨叨地解释说,每根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,所以必须要完全适合,才能发挥出好的效果。
  这听起来很玄乎。中世纪英国普通平民和士兵用剑,往往都是直接购买的。只有贵族才搞定制这一套,但只是为了往上面镶嵌一些华而不实的宝石、雕刻家族纹章而已。
  “对于巫师来说,魔杖就像你身体的一部分一样。”奥利凡德在货架里探出头,“要是你的手不听你的脑子指挥,那可不太妙,你说呢?”
  “不合适不能换吗?”普拉瑞斯问。
  普拉瑞斯话音刚落,奥利凡德就显得有点不开心。但他似乎花了几秒说服自己了:“在试魔杖的时候,不合适当然是可以换的。但一根魔杖往往会伴随我们一生,除非它被完全毁坏。”
  那听起来是相当重要了。
  说完,他搬着一大堆盒子走出来,拔出其中一个,对普拉瑞斯说:“试试这个怎么样?胡桃木魔杖和独角兽毛,挺柔软的,九英寸长——挥挥它!”
  普拉瑞斯刚举起魔杖就被奥利凡德抢走了,迷茫地站在原地举着手。
  她忍不住看向斯内普教授,想找到一个答案。但斯内普教授没有看她,反而是奥利凡德又往她手里塞了一根魔杖。
  “苹果木,凤凰尾羽,十英寸长,试试看!”
  这根魔杖起码被挥动了一下,但也难逃回到盒子里的命运。
  接着是山杨木,黑刺李木,黑胡桃木,樱桃木、松木和紫杉木……奥利凡德看起来没有一点不耐烦,反而显得有点兴奋,他拿出一个藏在货架里面的盒子,推向普拉瑞斯:“我想,一定是这个。”
  “雪松木,凤凰羽毛,十一英寸,非常柔韧!”
  普拉瑞斯一接过这根浅黄褐色的魔杖,便有一种奇妙的直觉。她轻轻挥动魔杖,一道明亮的光带便从魔杖顶端划出,像天边的流星。
  “哎呀!哎呀!”奥利凡德高兴地鼓起掌,“再合适不过了,聪明的女孩。要是你和这根魔杖相处得足够好,我想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强大而有名的巫师!”
  “为什么?”普拉瑞斯好奇地问,“您能从魔杖看到一个人的未来吗?这里面有什么依据吗?”
  这听起来像星座和塔罗牌之类不科学的占卜。不过现在都有魔法了,不科学就不科学吧——话说,魔法世界有吉普赛占卜师吗?
  普拉瑞斯不放过每个获取魔法世界常识的机会,积极提问着。
  “这个问题嘛——我记得每一个从我这里买走魔杖的巫师。”奥利凡德骄傲地说,“魔杖和主人是互相选择的,它们往往喜欢符合它们个性的巫师。雪松木总是喜欢有敏锐洞察力的主人。它的主人也往往拥有成为一名令人恐惧的对手的潜力。”
  令人恐惧的对手?普拉瑞斯喜欢这样的说法,让人恐惧总好过让人觉得好拿捏要好。
  奥利凡德一开始说什么“不是购买”,结果还是要付钱……心疼钱的普拉瑞斯努力安慰自己:看,你这么快又有一件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了——魔杖!
  她抱着魔杖盒跟在斯内普教授身后走出店门,她好奇地问:“斯内普教授,您的魔杖也是在这里买的吗?”
  全程没开口的斯内普面无表情地说:“不,世界上不是只有这一个魔杖店铺——但这和你没关系。”
  “现在,我带你去破釜酒吧。从今天开始,你将住在那里直到开学。禁止随便乱走,禁止随意尝试魔法,禁止夜不归宿。老汤姆会替我看着你,最好别让我知道你给我制造了什么麻烦。记住了吗?”
  “记住了。”普拉瑞斯说。
  斯内普教授似乎就是这样一个人,表面上看起来很凶,可他通常不会拒绝回答一个正常的问题,但也懒得解释太深。
  离开修道院的第一夜,普拉瑞斯有些睡不着。
  破釜酒吧二楼的房间并不新,但很干净,床垫很厚,被子也很柔软——她并不习惯这样的感觉。
  普拉瑞斯坐了起来,打开手提箱,把每一件物品提起来,翻来覆去地摸,像小猫第一次看到毛线团一样。
  把箱子合上,普拉瑞斯又趴到窗台上,把脑袋探出来看。这个时间点,在修道院该睡觉了,但破釜酒吧还有人进进出出。她睁着眼睛,细细地看每一个路过的人,探究他们的过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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